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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公告
2022-03-17 09:49:43  来源:  编辑:罗曦雯  记者: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种子经营者、广大农户: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最大的综合性种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垦丰种业)。垦丰种业已获得了水稻、玉米、大豆3大作物200余个品种的独家品种权或独家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即日起,其他非授权单和个人一律不得生产与经营以下玉米品种:

主要销售品种

德美亚1号 德美亚2号 德美亚3号  德美亚4号

垦沃2号 垦沃3号 垦沃5号 垦沃6号  科沃931

龙垦134 龙垦10 龙垦11 龙单38

最新审定品种

垦单26    垦单27    垦单28      垦单29

垦单30    龙垦12    龙垦14      龙垦15

龙垦16    龙垦17    龙垦18      龙垦19

龙垦20    龙垦1104  龙垦1108    龙垦1110

为规范市场秩序、制止侵权,垦丰种业现发布维权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售的“德美亚”系列、“垦沃”系列、“龙垦”等系列种子为合同销售制,即先签订《种子购销合同》再销售种子,我公司不对合同以外的客户征订并销售“德美亚”、“垦沃”、“龙垦”等系列玉米种子。

二、凡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种子购销合同)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宣传“德美亚”系列、“垦沃”系列、“龙垦”等系列名义实施的,均系侵权行为。

三、非法经营者谎称认识我公司领导,虚构能低价购买到“德美亚”、“垦沃”、“龙垦”等系列玉米种子的事实,骗取种子经营者及广大农户定金和种子款,这种行为涉嫌非法经营及诈骗。

四、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经营我公司品种权品种。

五、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我公司独家经营权品种。

六、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黑龙江垦区区域内经营我公司垦区独家经营权品种。

七、如有侵权,我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黑龙江省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

八、提请黑龙江省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在办理上述我公司已获得品种权或经营权品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予以严格把关。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维权线索,对维权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将给予奖励。

维权电话: 18545898861;18545898040。

特此公告!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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